台灣在兩岸數位電視推動因應對策
摘要
對中國大陸6個城市(福州、廣州、臨沂、青島、南通、南京)之調查結果發現,台灣廠商若欲在大陸經營液晶電視品牌確有其得以著力之處,建議先行進入的大陸城市為福州及廣州。台灣品牌商目前在大陸知名度相差懸殊,受訪者聽過台灣品牌主要是以宏碁(25%)和明基(32%)。台灣於「數位電視之編碼技術」技術共有86筆專利,在該領域的排行為第五。在該領域大陸具有782筆專利,且發明比例為95%,對於其他國家來說是遙遙領先;再者相較於大陸和台灣來說,韓國及日本的發明專利比例相當低。台灣於「數位電視之調制載波系統」技術共有34筆專利,在該領域的排行為第五,大陸具有568筆專利,韓國、日本及台灣的專利數量都非常少,因為大陸自行創造一種新型調制載波系統,因此其他國家不易開發,但台灣發明比例為較其他國家來得高。台灣可以透過與大陸協商,共同訂立標準,透過合作得以發展更優良的調制載波技術。
日、韓、台、大陸各國前五大廠商在數位電視系統專利數 |
Source:拓墣產業研究所,2012/0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