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、美簽署積體電路增值稅諒解備忘錄主要內容
摘要
針對中國政府所提出的晶片退稅優惠政策,美方認為中國對進口的晶片產品徵收17%的增值稅,雖然中國國內晶片業者也需繳交增值稅,但實際上經由稅收往返,中國本地設計及製造的產品可享有最高達14%的退稅待遇,對其僅徵收3%的增值稅,因此根據中國現行的稅收政策,面向中國的美國積體電路出口商所支付的稅款是中國生產商的5倍,美方認為中國晶片退稅優惠政策違反WTO公平競爭原則,構成了地區行業保護。
因此,美國於2004年3月18 日就中國積體電路增值稅退稅政策提出WTO爭端解決下的磋商請求,啟動WTO爭端解決機制。此後,中國商務部會同國家發改委、財政部、信息產業部、海關總署、國家稅務總局等單位成立磋商工作小組,與美方舉行磋商。4月27日,歐盟、日本和墨西哥作為本案第三方加入磋商,中、美雙方於7月2日就諒解備忘錄的主要內容達成共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