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22條款》全球關稅新變革
摘要
2026年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以6-3投票結果認定美國總統Trump援引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》對各國課徵對等關稅的行為違憲,自2025年4月2日以來談判的對等關稅應屬無效;然Trump並未放棄關稅手段,隨即宣布改以《122條款》對全球商品統一徵收15%關稅。
本篇報告主要深度解析:(1) Trump關稅政策時間軸;(2)《122條款》與其他法源可行性;(3)《122條款》全球關稅對台灣產業的影響。期能藉由研究協助台灣出口產業在快速變化的地緣政治情勢下,瞭解未來可能變化並擬定相關因應策略。
一. Trump關稅政策時間軸
二. 《122條款》與其他法源可行性
三. 《122條款》全球關稅對台灣產業的影響
四. 拓墣觀點
圖一 1992~2025年美國國際收支逆差與美元指數
圖二 2024年第一季~2025年第三季美國主要逆差國對美國出超金額變化
表一 對等關稅時間軸
表二 《232條款》半導體關稅時間軸
表三 美國主要逆差國對等關稅稅率變化
表四 主要《232條款》課徵商品與稅率
表五 2026年2月20日《122條款》豁免商品
表六 美國總統徵收關稅的替代法源依據
表七 主要Trump《301條款》調查彙整
表八 美國主要逆差國對美國出超金額
